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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開心幫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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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女兒已畢業現在就職中,在大學她人緣不好又內向,所以沒什麼朋友,有個男生疑似追她,但她不接受,現在也只與女性朋友交往。女兒打扮男性化,同時也不注重外表,一點也沒有青春女子該有的特質,我曾試探問她有人說她是拉子,那什麼是「拉子」?她只淡淡地回答拉子是指女同性戀,不否認也不承認。
請告訴我她的性傾向?我覺得她也不全然不喜歡男性,是否可導正或有其他的方法(例如醫學的篩檢)得到正確的答案?(北市 陸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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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陸小姐,首先我必須先向妳說抱歉的是,我想除非是當事人願意坦白承認自己的性傾向,否則其他人是沒有資格為別人的性傾向做定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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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來,是因為性傾向並不像是生理的發育般,會有所謂開始或完成的時期,像有的人可以早在小學時期就確定自己是個同性戀者,但也有人卻是直到結婚後,才發現自己其實「真正」喜歡的是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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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原因則是,在社會污名化及家人的壓力下,大多數同志都會隱瞞自己的同志傾向,這不但會讓父母誤以為自己的孩子當然不可能是同志,更會導致同志假結婚的雙輸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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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不能確定妳女兒的性傾向,但是妳的來信卻點出了最為關鍵的部分,那就是「妳到底是如何看待同性戀」呢?如果照妳所問,希望可以「導正同志傾向」,那也難怪妳女兒的回答是「不否認也不承認」,因為即使她都還不能確定自己是不是同志,但她卻知道假如自己透露「有可能是」的話,勢必會引起一場風暴,甚至還會有沒完沒了的後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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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父母的態度是已經未審先判地給了子女壓力,那聽到真話或是溝通的可能性,也許就注定是無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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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對親子間同志議題有任何疑難雜症,歡迎來信寄到電子信箱GLclub@hotmail.com,每週二開心幫幫主將為你在版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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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21/today-family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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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顏伶如舊金山十七日專電
好萊塢影星布萊德彼特今天宣布捐出十萬美元,將協助保障同性戀者在加州的合法結婚權利。加州最高法院今年五月通過同性戀者合法結婚,但這項決定今年十一月卻將面臨選民公投考驗,命運未卜。
今年五月中旬,加州最高法院通過同性戀者在加州可以合法結婚,知名好萊塢女同性戀影星、脫口秀主持人艾倫狄珍妮八月便與女友波西亞德羅西完婚。不過,加州選民卻要在今年十一月針對八號提案舉行公投,這項提案內容便是要求推翻最高法院允許同性戀結婚的決定。
影星布萊德彼特今天宣布,捐出十萬美元協助保障同性戀者在加州的合法結婚權利。
他發表聲明說,「儘管再怎麼不同意對方,沒有任何人有權否決別人的人生,因為每一個人都有權利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只要不傷害其他人就好。而且,美國並不容許歧視,我為平等權利投下一票,我也反對八號提案」。
這位男星曾於二零零六年接受「老爺」雜誌專訪時表示,唯有等到同性戀結婚合法化之後,他與明星女友安吉莉娜裘莉才會開始考慮要不要結婚。
本報導引用自2008.9.18「中央通訊社」,http://www.cna.com.tw/menu/NewsDetail.aspx?strCatL=MOV&strSearchDate=&strNewsID=200809180109&strType=M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