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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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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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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9

【台灣/感染者侵權】141219 中央社:醫療及隱私 愛滋感染者易受侵害/權促會新聞稿:【2014台灣愛滋感染者受侵權經驗調查】結果發表

SongYY說明: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下稱『權促會』)於12月19日召開記者會,由東吳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鍾道詮進行「愛滋感染者受侵權調查」調查結果發表,本項調查目的是呈現台灣愛滋感染者「此時此地」的真實生活問題,由權促會進行問卷調查。此外,現場也首播「他是我父親,他是愛滋感染者~一位女兒為愛滋父親尋找安養機構的心情分享」影片,以及由秘書長林宜慧發表年8月間,權促會針對雙北地區318家公私立安養、養護照顧型機構是否接受愛滋感染者申請入住的電話訪查結果;後兩項發表,清楚呈現了感染者進入安就養機構的障礙與困境。

感謝權促會同意轉貼記者會完整新聞稿,由於文長,特將記者會相關新聞與新聞稿分成三篇轉載,另兩篇分別呈現「感染者安就養困境」調查結果以及完整紀錄片報導與逐字稿,敬請參考。


醫療及隱私 愛滋感染者易受侵害

2014/12/19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9日電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今天公布問卷調查指出,近7成愛滋感染者近兩年內遭受權益受損,包括被拒絕醫療、警政獄政或役政未經同意將疾病隱私曝光等。

這項調查顯示,愛滋感染者幾乎每2人中就有1人曾就醫時遭遇過侵權,例如曾因為愛滋而減少其他疾病的就醫、行政人員或醫療人員不友善、醫院以設備不足或非個人專長等理由拒絕治療等。

隱私是這次調查遭受侵權第二嚴重的類別,尤其是213名感染者曾在自身不知情或不同意情形下,遭警政、獄政或役政人員將個人感染愛滋事實告知他人。

就業是第三高受侵權類型,感染者面臨的問題往往是「因為要檢驗愛滋,而放棄報考某公司、放棄報到、或放棄爭取某職務」。

調查顯示,相對較少遭受侵權的層面為親密關係、安養問題,有40人反映曾被要求不要生育或做人工流產,其中19人因此而不敢生育或確實施行了人工流產,38人曾有過安養權益受害經驗。

這項由台灣大學公衛學院教授丁志音(已故)、東吳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鍾道詮修訂的問卷,回收問卷共1056份,其中有效樣本共1001份。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認為,可能因為研究方法的限制,無法充分反映感染者的安養需求。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412190373-1.aspx


【2014台灣愛滋感染者受侵權經驗調查】結果發表

能清楚的說明問題,是面對問題第一步,從而才是解決問題的開始。

東吳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鍾道詮2014年12月19日發表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調查

國自1985年確診第一名愛滋感染者至今,檢驗發現感染人數將近三萬人;相關檢驗與治療照顧,在將近三十年的時光中,有了長足的進步,人們即使感染了愛滋病毒,只要規律服藥,生命與健康狀態的維持並不困難。

對愛滋感染者而言,愛滋病毒對個人帶來的影響,並不僅止於生命或健康,作為擁有各類社會身份的個人,愛滋感染者在生活的各個層面都可能發生問題。

然而,長期以來,我國對於愛滋感染者生活現況的各類研究偏少,在基礎不足的前提下,對感染者權益保障的真實情形只能各說各話。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有鑑於此,2012年展開「愛滋感染者受侵權調查」,這在我國是首創之舉,藉以呈現愛滋感染者在生活各層面所遭遇的問題與真實情形。

今年,我們微調問卷題目,進行國內第二次調查,將問題限制於愛滋感染者「兩年內的親身經驗」,期待呈現我國愛滋感染者「此時此地」的真實生活問題。

本件調查採問卷方式,問卷以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2012年設計題目為基礎,經台灣大學丁志音教授與東吳大學鍾道詮助理教授指導修訂,完成問卷題目設計。

問卷題目除人口學背景資料外,包含調查主題共有:「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隱私」及「親密關係與生育相關」等七類,共51道題目。問卷全件提供。


本次調查回收問卷共1056份,其中有效樣本共1001份。統計結果顯示,將近七成(69%)的愛滋感染者,在近兩年內有權益受害情形發生。以下是我們的重要發現:

一、依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兩年內曾有就醫相關受侵權經驗者共484人(48.35%),幾乎每2人中就有1人曾遭遇過,受侵權情形為各權益類型中最嚴重。

其中反應個數最多為「曾因為愛滋,減少其他疾病(非愛滋)的就醫」,共有293個反應值,表示484位就醫權益受侵者中,有293人曾因愛滋而減少其他疾病的就醫。

其次是「固定回診感染科時,曾遇過行政人員或醫療人員不友善」與「曾遇過醫院以設備不足、非個人專長等理由,表示無法治療」兩題,反應值皆為162次。

二、隱私問題是本次調查結果受侵權情形第二嚴重類別。

共393人反應遭遇隱私問題過,佔39.26%。

213人曾有在自身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形下,遭警政獄政或役政人員將個人感染愛滋事實告知他人的情形,反應值佔全體有隱私受害情形的54.2%。

三、就業為本次第查結果第三高受侵權類型。

其中最高比例情形為「曾因為要檢驗愛滋,而放棄報考某公司、放棄報到、或放棄爭取某職務」,本題共有126個反應值,七成的就業權益問題來自於此。

四、親密關係類型部分:

有74人反應「有公衛或醫療人員告知,不能再有性行為」;40人反應曾被要求不要生育或做人工流產,其中19人因此而不敢生育或確實施行了人工流產。

五、安養問題部分:

整體反應值偏低,僅有38人表示曾有過相關權益受害經驗,反應人數占全體的3.8%。

這樣的調查結果令我們意外,因為這與我們日常工作經驗不符。我們認為,這應為本研究之限制所致,乃本件調查邀請主動填寫對象為愛滋感染者自身,有安就養需求者可能較無習慣或已無能力自主接觸到本次調查。


整體而言,不論權益類型,本次調查結果,呈現出我國愛滋感染者在面臨可能受愛滋影響的個人選擇上,展現出前期主動放棄的傾向,這樣的傾向必然減低受侵權事件的發生率,應為相關政策訂定之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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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http://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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