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8)日初審《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非本國籍愛滋感染者入境、停留及居留限制,未來三讀通過後,台灣對於愛滋感染者的人權保障可逐步與國際接軌。
根據疾管署資料,我國約有3%的愛滋感染者屬於非本國籍,依現行法令必須強制出境,但此老舊規定屢遭批評有違人權,且WHO於2010年公開表示此舉無益公衛後,現全球已有136國無此規定,近年美國、南韓、中國等國家均已取消相關限制。
衛福部疾管署日前表示,現今愛滋治療技術進步,且傳染途徑特定,國際間已逐漸將愛滋病毒感染視為慢性疾病,考量人權不應再限制外籍感染者入境。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8日初審通過《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決議將原條文第18至20條刪除,未來非本國籍感染者,回歸一般移民法規管轄,不再會因為感染而遭拒絕入境或強制出境。
疾管署也認為,由於目前醫療進步,感染者在醫藥協助下已可有效控制病情,死亡率大幅降低,在參照藍委蘇震清修正動議後,通過讓感染者在服藥2年後,比照一般穩定的慢性疾病,回歸全民健保給付範圍。另外,今天也通過,在有必要或急迫情況下,如醫護警消人員遭疑似愛滋個案針扎、血濺等情況,可強制採集檢體進行愛滋病毒檢測。
立法院社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外籍愛滋感染者入境及停留、居留限制。
現行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對入國(境)停留達3個月以上或居留的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採行檢查措施,或要求提出最近3個月內檢驗報告。若結果呈陽性,應撤銷或廢止簽證或停留、居留許可,並令出國(境)。
行政院提案修法,基於國際人權趨勢,應取消相關限制;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初審通過刪除條文,外籍愛滋感染患者入境、居留不受限制。
衛生福利部次長林奏延受訪表示,目前全球139個國家對外籍愛滋感染者都沒有入境限制,台灣則在28個有相關限制國家行列,修法後可符合國際趨勢。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愛滋及結核病組長陳昶勳受訪則說,現況申請來台居留、停留的工作者或外籍配偶有須健康檢查及相關出入境限制,修法後就沒有受限,但工作部分涉及勞動力型態差異,可能在其他規定會另做考量。
媒體關心外籍愛滋感染者來台、疾管署不能追蹤,恐形成防疫漏洞;陳昶勳說,現況就是這樣,外籍短期來台旅客到台灣,不可能每個人都檢驗追蹤,其他國家也是這樣。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501080202-1.aspx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愛滋小組製作的關於外籍HIV感染同志的微電影《我們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