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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15 中央社:香港首例變性人爭婚權開審/BBC中文網:港終審法院開審變性人要求結婚案

香港首例變性人爭婚權開審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5日電

香港終審法院今天審判據稱是本地首例的變性人爭取合法婚權案,預計審判兩天。

一名由男變女的變性人先前與男友登記結婚被拒,於是透過法律訴訟指「婚姻條例」違憲,但兩度敗訴。

這名變性人不服,向終審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而終審法院5位法官今天開庭審理。

綜合香港媒體的報導,在此之前的審訊中,有法官以變性人無法生育為由,否決這位變性人的婚權。

代表這位變性人的大律師上午在終審法院指出,不少夫婦都有不育問題,卻沒有被否定結婚的權利。

這位大律師說,當事人是在公立醫院並使用公帑進行變性手術,而變性後無論生理、心理及日常生活都被視為女性。

據報導,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賀輔明今早指出,這起審訊考慮的並非婚姻的任何一方有沒有生育能力,而是他們失去生育能力的原因。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庭上詢問辯方大律師,如果一位已婚男人在婚後做變性手術,是否代表這段婚姻失效,辯方大律師對此表示認同。

根據香港婚姻條例,合法的婚姻是一男一女,男女的定義是根據出生時的性別。1020415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304150176-1.aspx

 

港終審法院開審變性人要求結婚案
2013年4月15日 BBC中文網

香港終審法院開審變性女人W因其結婚申請遭到拒絕而提出針對婚姻法是否違憲的訴訟。

變性人W數年前在香港一家公立醫院接受變性手術後申請與男友結婚,但婚姻註冊處以其出生證上的性別是男性為由拒絕。

代表W的律師星期一(4月15日)在法庭上陳詞時說,W已獲准在身份證和護照上登記為女性,日常生活也被視為女性。

不過參與審理的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Robert Ribeiro)質疑法庭的能力不足以處理變性人婚姻問題,而是有需要透過立法來處理。

港府認為W的婚姻將等同於同性婚姻,而這在香港的法律中並不容許;代表W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David Pannick)指出,婚姻法律「可以而且應當」承認人的性別可以改變這個事實。

彭力克大律師還補充說,同性婚姻的觀點與此案無關,因為W是在醫學上認為有必要的情況之下接受變性手術,而且手術是在公立醫院裏進行。

變性人W提出的司法覆核訴訟在2010年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駁回後,輾轉上訴到高法上訴法庭,並最終上訴至終法。

一審的主審法官張舉能當時在判決書中指出,香港社會並無接納變性人婚姻的共識。

中國內地、歐盟和美國都允許接受了變性手術的人按照新的性別與異性結婚。

新聞出處: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3/04/130415_hongkong_transsexual_lawsui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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