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20本會針對陳敬學阿瑋同志婚姻登記行政訴訟聲明
2012-12-20
【非洲/同志人權】121218 臺灣醒報:烏干達反同性戀法 總統審慎發言 /國際特赦組織:烏干達反同志法案休會前仍未通過/1219 淡藍網:喀麥隆男子因同性戀示愛短信被判刑
201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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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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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0

【臺灣/同志婚行政訴訟】121220 聯合晚報:同志結婚 法官擬聲請釋憲/觀察站:聲請釋憲 不失為一個好方法/附中央社、PeoPo公民新聞相關報導

【聯合晚報系列報導共四篇】

同志結婚 法官擬聲請釋憲
2012.12.20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同志伴侶陳敬學與高治瑋辦理結婚登記遭拒案,原定20日宣判,但合議庭表示,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陳敬學與高治瑋均未出庭聆判,由律師及公義生態社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右)等人代發表聲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同志伴侶陳敬學與高治瑋辦理結婚登記遭拒案,原定20日宣判,但合議庭表示,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陳敬學與高治瑋均未出庭聆判,由律師及公義生態社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右)等人代發表聲明。

攸關同性戀「婚姻權」是否合法化的行政官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午宣判。不過,出乎意料的是,合議庭法官當庭諭知全案再開辯論庭,並透露考慮聲請大法官解釋。

法界:盼從憲法高度作出解釋
法界人士預期,合議庭於再開辯論庭後,可能裁定全案停止訴訟,然後聲請大法官解釋,希望從憲法的高度,為同志是否可享有與一般異性戀一樣的結婚權作出解釋。

因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遭拒,而打行政訴訟的陳敬學、高治瑋這對男同志伴侶,上午並未到庭聆聽判決結果,而是委由律師到場。律師劉繼蔚在獲悉判決後,認為未嘗不是好事,並以國父孫中山遺訓「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為同性戀者加油,並期待未來大法官會議作出合宜的解釋。

同志團體錯愕:法官沒肩膀
原訂上午的宣判庭,引發同志團體的矚目,到場聲援的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等團體,對於上午判決結果感到錯愕,認為法官沒有肩膀,不願意解決這個爭議。有同志團體則表示,循法律救濟途徑太慢,透過推動立法院修法,才能儘速解決這個問題。

男同志陳敬學是在95年9月間,與年紀小他1歲的高治瑋在喜來登飯店舉行婚禮。去年8月,兩人到台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戶政事務所援引法務部83年的函釋,指同性結婚與民法規定不符,不准兩人登記,兩人因此提出行政訴訟,爭取同志伴侶合法辦理婚姻登記。

新聞出處: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579614.shtml

陳敬學:司法擋不住同志追求幸福的心
2012.12.20 聯合晚報╱記者游婉琪/台北報導

同志伴侶陳敬學、高治瑋為爭取結婚登記權,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今決定將聲請大法官釋憲,得知判決結果後,陳敬學上午僅低調透過律師轉述,無論最後同性婚姻能不能被法律承認,「同伴幸福」四個字,早已是他和另一半每天必修的功課。陳敬學強調,司法系統阻擋不住同志辦理追求幸福的決心,未來他也將繼續為維護全球各地的性別人權努力。

對於判決結果,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持樂觀態度,認為如果時間退回十年前,法院很有可能直接判同性伴侶敗訴,如今採取開放態度,將同志婚姻的爭議提升到大法官釋憲層級,代表著法官心中顯然也相當掙扎,不願因此承擔任何風險。

王蘋表示,同志婚姻建立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基礎上,民法第982條字面解釋,並未排除男男或女女登記結婚。從這幾年性別平等教育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條文中,也呈現出越來越多保障性別歧視的精神,假如民法認定同性不准結婚,就代表台灣法律存在內部落差,的確需要大法官做出解釋。

在此案中罕見的受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邀請擔任鑑定人的台科大講師張宏誠說,對於法院今天的結果雖然只是把燙手山芋丟出來,但比起直接判敗訴,將同志婚姻議題提升到憲法層次,營造社會對話與公民討論的機會,還算是一個可以接受的結果。

張宏誠也認為,換個角度想,假如今天法院判決勝訴,也只代表陳敬學、高治瑋這對個案可以合法登記結婚,對於其他也想爭取合法婚姻的同志幫助不大,但如果可以經由大法官釋憲成功,意義將會更不同。

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吳紹文則認為,司法進度已經遠遠落後民眾對於同志婚姻的期待,聲請釋憲代表法官不願承擔爭議責任,無視於今年8月舉行的佛化婚姻受到許多國際媒體關注、無視於已經有近百萬人連署要求成立同志家庭。

律師:期待大法官未來能做出符合人權國家的解釋
2012.12.20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原本期待上午高等行政法院能為同志婚權作出判決,但合議庭法官的再開辯論、並考慮聲請大法官解釋決定,讓到庭聲援的同志團體大感意外,男同志陳敬學委任的律師黃國城在庭後表示,同志是否享有結婚權,未來還是要面對很多的問題,牽涉的法規多達五、六百條,期待大法官未來能做出符合進步人權國家的解釋。

到庭聲援的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吳紹文說,原本以為上午的判決,會出現成功、失敗2種結果,但法官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的動作,讓他們感到出乎意料之外。

吳紹文說,在同志大遊行後,同志結婚權更受到關注,雖然是同性戀,但還是可以透過認養,甚至是代理孕母等方式撫育小孩,有關同志婚的法定權益,目前政府的腳步根本跟不上同志團體的需求,等待司法判決太過於緩慢,將請立法委員提案,透過修法解決。

長期關注愛滋病及同志權益的義工今天祈家威也到場,他說,從過去世界各國對同志議題關注的冷淡,到最近平均1年有3個國家承認同志婚合法,認為隨著時代的進步,同志享有婚權的氣氛已經不同以往。

祈家威還說,在1991年,大陸福建一對男同志結婚,1992年廣西一對女同志公開結婚宴開,大陸當局採取未反對的態度,等於間接承認同志婚合法,但過了20年,大陸迄今未再出現第3對同志婚。他認為,台灣可以更有勇氣的去面對同志婚權的問題。

新聞出處: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579602.shtml

觀察站/聲請釋憲 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2012.12.20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特稿

男同志伴侶陳敬學、高治瑋,在公開婚宴後,因辦理結婚登記遭戶政事務所拒絕,打行政訴訟挑戰國內的結婚登記制,雖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午決定再開辯論,並透露將聲請大法官解釋,不失為一個好方法,可藉此全盤檢視同志婚後的牽涉的相關法律。

爭取同志婚權的男同志陳敬學表示,結婚應該是基於真愛而結合,不因性別的差異而遭到剝奪,他深具信心的認為,台灣有機會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志婚姻合法的國家。

台灣目前的社會氣氛,對於出櫃的同志,已漸能接受,甚至認為不應對同性戀者有任何歧視,但接受同性戀,與法律同意同志婚權,則仍有相當大的認知差距,而且遭相當大比率的異性戀者反對。

婚姻關係,本是一種法律契約,合則辦理登記,約束彼此,不合就解約、離異。就邏輯來看,反對同志結婚權者,目前看來大部分是異性戀者,就法律間的當事人適格與否問題,應該是同性戀者可以主張,異性戀者無權過問,除非同性戀者自己反對結婚權。

然而,同志婚權牽涉的法律極廣,也涵蓋因結婚衍生的親權行使、撫養,乃至因婚姻所生的財產分配、遺產繼承等民法問題,此外,還有社會上的道德、宗教信仰等因素在拔河。由居憲法上位的高度來看同志婚權,才是正本清源之道,也才能解決問題。

國內對同志權益的現況,在性別平等工作法上,同志找工作,不應被禁止或歧視;令同志團體不解的是,為何結婚要考慮性別而被禁止,未來有待大法官給個答案。

新聞出處: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579607.shtml

【中央社系列報導共三篇】

同志結婚案 法官擬聲請釋憲
2012/12/20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0日電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同志伴侶陳敬學與高治瑋辦理結婚登記遭拒案,原定今天宣判,但合議庭表示,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

陳敬學與高治瑋於民國95年9月間公開宴客結婚,去年前往台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登記時卻遭拒絕,兩人去年底提起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原定今天宣判,但合議庭審判長諭知,全案再開辯論,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

陳敬學與高治瑋均未出庭聆判,僅由律師及公義生態社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等人代發表聲明。

陳敬學與高治瑋的辯護律師黃國城表示,陳敬學與高治瑋即使登記結婚,未來仍要面對許多困難。台灣關於配偶權利、義務的法規約有數百條,並不因為准許他們登記結婚而能解決後續的問題,若由大法官做出具效力的解釋,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另名辯護律師劉繼蔚說,決定准許或不准許登記,對法官來說都是艱難的選擇,大法官應該要對這項重要問題做出解釋與回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律師會繼續爭取。

何宗勳代陳敬學發言表示,遺憾法院不能為同志婚姻向前跨一步,對陳敬學來說,不論法官裁准與否,他都已盡力,靜待釋憲結果。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Topic/Popular/3422-1/201212200029-1.aspx

結婚需釋憲 同志遺憾但不放棄
2012/12/20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0日電

同志伴侶陳敬學今天說,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將聲請大法官釋憲表示遺憾,但他不會放棄將繼續堅持,爭取同志結婚登記合法化。

陳敬學與高治瑋於民國95年9月間公開宴客結婚,去年前往台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登記時卻遭拒絕,兩人去年底提起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原定今天宣判,但合議庭審判長諭知,全案再開辯論,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陳敬學與高治瑋下午舉行記者會說明。

陳敬學表示,原本以為可以雙贏,成為第一對可正式登記結婚的同志伴侶,台灣也成為允許同志結婚登記的人權國家;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將問題又丟給大法官釋憲,對此感到遺憾但尊重結果,他們也不會放棄,將繼續堅持下去。

陳敬學認為,他和高治瑋在2006年就結婚,在民法修改為登記制前就有公開儀式,他們同樣繳稅,遵守國家遊戲規則,為何不能拿回應有的權利。他也拿出自己的家譜,他的家譜明確將高治瑋列為配偶,法官仍當他們不存在。

陳敬學也說,希望大法官會議能讓他們進行辯論,並邀專家學者來陳述意見,希望在全台灣共同背書下,讓大法官能做出良善解釋,同時也希望全台同志伴侶能站出來,不要只關在門裡幸福,共同爭取合法結婚登記,並促使同志婚姻能早日入法。

明天就是馬雅預言的的世界末日。陳敬學也說,真愛不分性別,如果能消除歧視和誤解,明天就不會是世界末日,而是「幸福重生」;他也期許大法官釋憲能做出最好的解釋,讓台灣成為第一個同志能依法結婚登記的國家。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Topic/Popular/3422-1/201212200049-1.aspx

同志學生:活在異性戀霸權裡
2012/12/20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0日電

世新大學飛魚同志社社長黃簡捷說,教育沒教同志該怎麼愛,只有白雪公主與白馬王子、羅密歐與茱麗葉,盡是異性戀霸權。

同志伴侶陳敬學與高治瑋民國95年9月間公開宴客結婚,去年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時卻遭拒絕,兩人去年底提起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原定今天宣判,但合議庭審判長諭知再開辯論,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

同志議題近年受到關注,部分大專院校的同志社團相繼成立,世新大學「飛魚同志社」就是其中之一。

樂團蘇打綠歌曲「飛魚」的歌詞唱著「是誰說,不能夠要求收穫,是誰說呻吟是一種罪過,是誰說天性不可以推托,開花不結果又有什麼?是魚就一定要游泳?」,這首歌正是世新大學「飛魚同志社」命名緣由。

黃簡捷說,這首歌很像同志的寫照,同志活在異性戀霸權的大海中,社會制度卻要他們向異性戀低頭,模仿異性戀的生活方式。同志脫離大海的框架,像飛魚飛向天空,才能活出真正的自我,找到屬於自己的舞台。

黃簡捷說,世新的學風開放,對同性戀的接受程度高,但仍有觀念較保守的同學,在聽到同志高談性向時,投以異樣眼光。只是,儘管學校觀念先進,許多的同志仍會預設心理,怕開誠布公同性的性傾向後,人際關係和相處模式會劇變。

對於同志結婚的看法,黃簡捷說,很多人認為同志沒必要爭取婚姻權,但以現實面來說,不能替伴侶簽同意書、不能讓伴侶領到保險理賠,甚至在自己的葬禮上,摯愛的伴侶也只能以「朋友」的身分上香。

「我們都會愛人」,黃簡捷表示,同性戀與異性戀都渴望被體貼、渴望轟轟烈烈的感情,追求至死不渝的約定,但同志無法理所當然地與家人討論感情,即使戀愛時碰上問題,能分享的對象也少之又少。

「一樣愛一個人,同志伴侶在街上擁吻只會招來異樣眼光」,黃簡捷說,教育沒教同志怎麼愛,只有白雪公主與白馬王子、羅密歐與茱麗葉,處處是異性戀的霸權。

17歲出櫃的黃簡捷說,許多對同志的刻板印象隨處可見,理由也十分可笑,但歧視的眼光卻始終存在,他希望性別平等教育盡快落實,從教育促成平等友善的未來。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Topic/Popular/3422-1/201212200050-1.aspx

【其他媒體報導】

同志婚姻宣判大逆轉:辯論、釋憲後再宣判!
2012-12-20 PeoPo公民新聞 hehe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針對陳敬學、阿瑋夫夫同志婚姻進行宣判。十點半不到,整個第三法庭就擠滿關心支持者與媒體。十點二十七分,法官出現,全體起立再坐下。緊接三分鐘安靜,好像世界末日宣判。三十分宣判時間到,再次全體起立坐下。

法官開口了,結果輕輕只有一句話,就宣佈退庭。場內議論紛紛,大家紛紛問,剛剛說那句話是啥?經過查證,才知道是合議庭審判長諭知,全案再開辯論,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

■當事人陳敬學表示:真愛不分性別
陳敬學事後發表聲明指出:真愛不分性別,如果大家都能致力於消解歧視姓之差別對待,明天就不會是世界末日,而是幸福重生,彼此尊重開始。他也感謝老天爺與關心此事件朋友。也希望大家能透過司法途徑努力,讓同志伴侶享有民法婚姻權利,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婚姻合法化國家。

■吳紹文:拒絕司法抱殘守缺
代表陳敬學出庭聆聽結果公義生態社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在宣判結束後代表陳敬學感謝來前關心的朋友與媒體,但是但何宗勳表示,法官無法做出開創姓宣判,還給同志應有婚姻權,對此深表遺憾。何宗勳代陳敬學發言表示,由於判決結果出乎意料,原本成功與失敗聲明都無效。遺憾法院不能為同志婚姻向前跨一步,對陳敬學來說,不論法官裁准與否,他都已盡力,靜待釋憲結果。出席的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吳紹文表示,拒絕司法抱殘守缺,未來將積極推動立法。

■義務律師劉繼蔚: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擔任義務辯護律師黃國城表示,判決結果不意外,釋憲還有漫長路要走,預計要半年至一年左右。黃國城說,陳敬學與高治瑋即使登記結婚,未來仍要面對許多困難。台灣關於配偶權利、義務的法規約有數百條,並不因為准許他們登記結婚而能解決後續的問題,若由大法官做出具效力的解釋,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另辯護律師劉繼蔚說,決定准許或不准許登記,對法官來說都是艱難的選擇,大法官應該要對這項重要問題做出解釋與回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律師會繼續爭取。

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公開結婚已達六年陳敬學、阿瑋夫夫,日前向台北市中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拒絕,因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從今年(2012)3月27日召開第一次《準備程序庭》,居然少見開了六次,長達半年以上。並於12月20日(四)上午10點30分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正式宣判。

新聞出處:http://www.peopo.org/news/106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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