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HIV+OK的故事】在我人生中遇見第一次的彩虹 /龍龍
2018-01-25
20171209爽歪歪系列講座 – 陽陽伴侶的H+生活 活動側記
2018-02-12
【我與HIV+OK的故事】在我人生中遇見第一次的彩虹 /龍龍
2018-01-25
20171209爽歪歪系列講座 – 陽陽伴侶的H+生活 活動側記
2018-02-12

【新聞/愛滋】171012 壹週刊:非知不可!愛滋感染者的三兩事

阿成認為感染愛滋之後,最大的困境和挫折便是難以啟齒。

行政院長賴清德一句,「愛滋病主要是男男同性戀引起。」引發一片轟然。也又喚起社會對這個有些曖昧、20世紀黑死病的關注。愛滋像是一項罪名,誰被感染,誰就是罪人,即使如今的醫學早已可以控制病情。怕被排擠、被歧視、被汙名,愛滋感染者選擇低調、藏匿。只是感染者存在各行各業是事實,他們有醫生、老師、業務。這次我們進到愛滋感染者的日常,傾聽他們從未說出口的心情。

即便愛滋病是一個沉重、沉痛的病名,但阿成仍然希望身邊的人能正確的、真實的認識他。

我的第二人生

阿成 34歲 科技業 感染5年

秋日夜晚,約訪愛滋感染者阿成。原本猜想,他應該就像電影「費城」、「藥命俱樂部」裡湯姆漢克、馬修麥康納所演的那樣,面容憔悴、身子羸弱。沒想到在巷口見到他,發現完全猜錯。眼前的阿成穿著一件大喇喇印著「I am HIV+」字樣的T恤,看起來陽光健康,像要與情人約會的來赴約。

阿成在東區租了一間頂樓加蓋的小套房,房間內的物品擺放整齊,最整齊的是冰箱裡滿滿的保健、養身食補飲。感染愛滋五年了,阿成的人生像在五年前斷裂,之後又拾起。「我29歲被驗出感染愛滋。碰巧是農曆過年,第一時間還想說會不會驗錯,接著想自己還能活多久?天啊,我28歲才破處,29歲就被感染,我是不是不能再談戀愛,也不會有性生活了?」

惴惴不安的阿成整個過年都把自己關在房間,他怕感染愛滋的事被知道,「我不敢告訴任何人,只能寫日記抒發心情,我狂寫60多篇,文字都很灰暗。每天重複聽五月天那張《第二人生》唱的世界末日。」阿成深吸一口氣,隨即又笑了,「情緒發洩完,我實在不想等到發病死掉,況且我還有性需求,所以就去醫院報到。」

不安全的性

自己講完性需求,阿成的臉頰瞬間刷紅,「能暫停一下嗎?我上個廁所。」視線隨他移到浴室,看見一角堆滿可口可樂的曲線瓶,「你喜歡收集可樂?」,「我有收集癖,我還把吃完的藥罐收集起來。」他走到床邊,掀開床頭櫃,屬不清的藥罐堆落其中。五年吃了這麼多藥,我們都嚇呆了。阿成說他感染初期,最高紀錄一天吃5顆藥,「吃完狂長皮疹、隨時想嘔吐…。」

一個人得了愛滋,生命好像就只剩下愛滋。在阿成身上,似乎印證了這句話的事實。受到家庭影響,阿成說自己有點封閉,也很晚熟。他是男同志,現實生活選擇壓抑,下班後的消遣便是上交友網站,「網路是另一個時空,匿名聊天會讓我放鬆。」我小心翼翼的問他,「你知道讓你中的誰嗎?」阿成點點頭,「是某一任男友,我無套的對象只有他。那次他中途拔套,正在爽,理智線很難阻止。完事後,我肛門出血,就覺得危險。後來被檢查出陽性反應,其實我心裡有底。」

確診後,阿成便進入公衛醫療系統接受定期治療追蹤。

男友愛相隨

阿成不願責怪讓他感染的那任男友,「我不想執著在仇恨。」他只含糊的說,對方性關係複雜。然而感染愛滋後,恐懼仍如影隨形,「每年公司體檢,我都想辦法避掉;姊姊找我聚餐,我也拒絕,不知道怎麼面對她。」陷落在社會對愛滋病的負面烙印,阿成看似已經走出來,卻遲遲不敢往前。「感染後,我已經進不去其他族群了。所以我才去認識同為感染者的朋友。我現任男友就是那時候交到的。」感情穩定,心靈有寄託,阿成在三年前終於跟姊姊出櫃,得到姊姊的支持,「但我沒讓她知道我有愛滋,怕她會難過。」

阿成的床頭放著一個相框,是兩個男人的合照,「他就是我B(boy friend)啦。」那年的他看起來清瘦。「就幸福肥啊,跟他交往後,我胖了7公斤耶。」同為愛滋感染者的兩人,關係裡似乎已經沒什麼隱瞞的秘密了。比起其他伴侶,他們多的是一份相知、相憐惜。

(撰文:許家峻 攝影:蘇立坤)

當HIV突如其來的進到了他的生活時,任誰都會手足無措。自身的處境和情緒已經百感交集,如果還有此時身旁還有個伴侶,那更是雪上加霜,多半還會猜疑,「伴是不是也感染?」「為什麼之前不講?」「你是跟誰在一起得到的?」

其實關於愛滋感染者在被感染初期所產生的疑問,受訪者阿成在採訪過程中,以過來人的經歷分享了許多他寶貴的觀點和經驗。我們簡單整理如下:

HIV並非百發百中,在尚未確定前,不需要自己嚇自己
一、多數的伴侶會認為,一旦另一半有HIV,自己也會被感染。根據受訪者阿成的經驗,他認為其實HIV並非百發百中,必須依照性行為狀況而定。因為愛滋檢驗還有所謂的空窗期–十二週以內。且通常匿名篩檢呈現陽性反應後,還會到醫學中心抽血檢驗才能確診。在尚未確定前,不需要自己嚇自己。

戴保險套是預防HIV及性病最佳的方法
二、事實上,法律沒有規定感染愛滋就不能有性行為或跟他人有性關係。只是受訪者阿成認為,戴保險套是預防HIV及性病最佳的方法,保險套如果沒有破就不會被傳染。但是,萬一保險套破了,以現在的醫療,可以到醫院自費吃一個月的藥,稱作「預防性投藥」。且如果愛滋感染者定期吃藥、作息規律,通常病毒數會降到非常低,傳染機率也會跟著下降。

勇於面對事實,走出一條屬於自己的路
三、阿成提到自己29歲感染愛滋後,生活圈好像都離不開愛滋,隨後他透過朋友介紹加入愛滋群組,認識許多同為愛滋感染者朋友,包括現任男友,也是當時認識的。對愛滋感染者而言,阿成沒有讓愛滋困住他的人生,反而勇於面對事實,走出一條屬於自己的路。

(撰文:許家峻 攝影:蘇立坤)

隱匿愛滋蓄意傳染有罪

受訪者阿成在一段感情關係中,疑似因為當時伴侶的多重性關係讓他感染愛滋。阿成受訪時,語帶保留的提及,他認為做愛是兩個人的事情,感染愛滋也已成事實,他不願意去追究過去。只是。阿成向我們透露,他在確診後,依照公衛系統治療、追蹤的同時,他也把對方的聯絡方式給醫療人員,以便讓醫療人員能進一步協助處理。其實在我國的法律上,最受到爭議的法條之一,便是俗稱的蓄意傳染條款,這也是愛滋感染者與非愛滋感染者議論多年的條款。

我國現行法律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俗稱「蓄意傳染」條款)處罰愛滋病患者或感染者,卻常被質疑此法是否恰當。

判刑定讞事件簿:
案例一,台北市潘姓男子隱瞞自己感染愛滋,與另名男子交往無戴套性行為,被判2年8月徒刑
案例二,台中市吳姓男子明知已感染愛滋,仍與他人發生無套性行為被判1年6月徒刑
案例三,馮男師得知自己感染愛滋,竟辦雜交趴,提供毒品助興,故意傳染愛滋惡性重大,重判13年

HIV(愛滋)感染者與AIDS(愛滋病)有何不同?

一般我們說被感染指的是感染HIV病毒,在病發以前我們稱被感染的人為HIV感染者,當HIV病毒攻擊人體免疫系統使得人體CD4細胞少於200個時,病人就會開始出現愛滋病併發症,如伺機性感染,正式進入了後天免疫不全症候群,也就是愛滋病。

愛滋病以目前的醫藥技術仍無法被治癒,但若經篩檢確定感染後,只要定期服藥,接受醫生追蹤診療,是可以一直停留在HIV感染者的階段而不會病發為愛滋病。

不一樣的觀點

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在與厚生基金會醫療奉獻獎得獎人會面時,提到愛滋疫情主因是男男同性戀者。對此言論,「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表示,賴院長把複雜的愛滋議題過度簡化,屬發言不當。

回朔台灣愛滋歷史,愛滋之所以會與男同志畫上等號,是因首位愛滋感染者為一位男同志。但隨著全球醫療科學的進步,歐美早就努力擺脫這項標籤,他們會說,感染愛滋是因為「不安全性行為」;而不會說「誰比較會感染。」賴的言論也凸顯台灣的落伍,台灣現今仍以高危險群分類來做愛滋防治與宣導工作。

因此,男同志是愛滋高危險群,而愛滋是令人害怕的、醜陋的、痛苦的,這些負面觀念才會不斷被擴散、放大。唯有政府在公共衛生統計數字,不再區分同性戀或異性戀,著重在真正的感染原因(不安全性行為等),致力推廣有效又符合人性的防治策略,才是根本。

(撰文:許家峻 攝影:蘇立坤)

 

Facebook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