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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03 台灣立報:同婚「美」夢:美最高法院激辯 為同志權益加溫/保守派改立場 助同志權益向前行

同婚「美」夢:美最高法院激辯 為同志權益加溫
2013-4-03 台灣立報 策劃、編譯■李威撰
 
美國最高法院審查2起同志婚姻訴訟,結束為期2天的聽證會,
 
儘管不少人認為,法官不會在這個敏感議題上明確表態支持同性婚姻,
 
但聽證會的舉行,已然激發出支持同志權益的磅礡社會力量。

 
同志婚姻在最高法院經過2天論辯,最後留下的可能是這樣一個出乎意料的結果:儘管最高法院不大可能從憲法的層面替同志做出改變;但法官卻讓爭取同志權益的力量產生凝聚的作用。

法官3月27日結束第2天的辯論,這是大法官現任任期中,最受外界矚目的爭議。法庭的裁決可能會包含下列3項結果:
 
◆法院不會基於免受歧視的理由,做出從憲法上提供特別保護的裁決。
 
◆法院不會宣布全國性的同性婚姻權利。
 
◆同時,法官做出的多數裁決,將僅限於要求聯邦政府必須提供已婚同性伴侶跟異性伴侶同等的權利。
 
大法官不願扮演主導者
然而,正如9名黑袍大法官所言明的,在同志婚姻這項需要全國對話的議題上,他們不願扮演主導者的角色。但是,他們有助於提高這項議題的分貝。僅只是透過同意審理2起爭議(一項是加州同婚禁令,一項是聯邦法規否決同性伴侶的利益保障),法官們就帶動了議題的辯論。

包括前總統柯林頓(他在1996年簽署法條,禁止同性伴侶獲得聯邦免稅利益)在內的許多公共人物,以及美國小兒科學會等知名團體,最近幾週都在積極表態,表示支持同性婚姻與同志民權。
 
無論民主黨或共和黨,都有國會議員突然跳出來,以個人身分表示支持同志婚姻。其中最具戲劇性的,當屬被視為未來可能代表共和黨角逐總統的俄亥俄州共和黨參議員波特曼。他於3月稍早宣布,他改變反對同志婚姻的立場。他表示,自從兒子向他出櫃以後,他改變了原先的立場。
 
總統歐巴馬個人替同志婚姻背書,但他始終堅持同性婚姻是各州事務。然而在最後一刻,他決定要插足加州的爭議,聲稱聯邦政府捍衛憲法保障的平等權,禁止各州只准許異性戀結婚。
 
歐巴馬政府堅稱,同志應獲得額外的憲法保護,免受歧視,就像最高法院曾經協助女性對抗性別歧視一樣。
 
然而,法官要求其他人選定立場的同時,自己則坐在位子上,以評論及提問的方式,表達自己不願扮演領頭羊的角色。
 
3月26日、27日兩天,律師在法庭上表現慷慨激昂,但似乎無人掌握法官的心思,也未能在法官身上激起同樣的熱情。
 
當然,法庭上有出現令人激動的時刻,如律師與個別法官之間的意見交鋒,譬如大法官凱根反對律師所宣稱的,政府對婚姻的首要考量與生殖及孩童養育有關。

另外,大法官甘迺迪這張游離票,目前動向未明。甘迺迪有時會傳遞矛盾訊息,一下表示自己關心那些無法結婚的同志父母的後代;但同時又表示,在這個議題上,明智的法官應該跟「陌生未知的海域」保持距離。

辯論過程也有冗長乏味的時候,譬如法官拘泥於程序問題,法官可能會避免針對兩起案件的價值對錯做出判斷。
 
這些困難,可能會讓法官不對加州的《8號提案》(2008年一項創制性公投,將婚姻定義為男女之事)做出裁決。多數法官暗示,他們可能不會碰觸價值問題,因為加州官員不願替《8號提案》辯護,而《8號提案》的支持者在這起訴訟中,不具當事人的「適格」地位。
 
不會全面開放同志婚姻
 幾乎可以確定的是,法院多數法官不會做出50州都必須准許同性婚姻的結論。目前,美國有9個州及華盛頓特區准許同志婚姻。
 
3月27日針對1996年《婚姻保衛法》的一項規定展開言詞辯論,但沒有跡象顯示法官有意深入至涉及同志婚姻的其他更多議題。事實上法官們的見解,強化了一個既定的印象,即保守派當道的法院,並不準備要為同志開闢新的權利。
 
歐巴馬政府及其他《婚姻保衛法》的反對者要求,法庭應宣布,與性傾向有關的政府規定,應受到「更多的」檢視。這意味著,政府必須提出極具說服力的理由,才能為自己的規定進行辯護。
 
如果法庭提供同志憲法上的保護,同性婚姻的禁令在法律上就站不住腳。但是,針對同志歧視案例進行更嚴格的司法審查,該建議並未獲最高法院的青睞。
 
首席大法官羅伯茲指出,全國上下在本週(指上週)就這些訴訟所展開的各種行動,也許已經證明同志事實上是一股政治勢力,毋須特別保護。

羅伯茲建告訴律師凱普蘭:「在這宗訴訟案上,政治人物倒向支持你們的那一邊。」凱普蘭代表紐約一名婦女,該婦女未受聯邦法規保障,無法免繳遺產稅,因為她的配偶是女性,不是男性。

口徑一致的還有針對這兩起案件所提呈的「法庭之友」陳述,這些陳述絕大部分都支持同志權利。在另一罕見的行動中,美國企業界在同志婚姻上展開最高調的一次行動,近3百家企業要求撤銷《婚姻保衛法》的規定。
 
因此,無論法庭最終裁決為何(法庭預計在6月底做出裁決),很顯然,司法有限度的介入,已經為同志權益注入一劑強心針,至少在輿論的法庭上是如此。(路透)

保守派改立場 助同志權益向前行
2013-4-03 台灣立報 策劃、編譯■李威撰
 
美國同志婚姻合法化問題,因最高法院展開司法審查,進入到關鍵階段。與此同時,出現一有趣的發展:表態支持同志婚姻,向來是自由派的專利,如今卻有愈來愈多保守派人士出面力挺。無論各自的動機為何,對推動同志權益都是助力。

政壇上,共和黨一直是反對同志婚姻的主要力量。但支持同志婚姻的黨員胡佛(Margaret Hoover)表示,自從前任共和黨全國委員會主席梅爾曼(Ken Mehlman)在2010年出櫃以後,情況開始轉變。胡佛說:「若非聽到其他隻夜鶯啾唱,夜鶯也不會啼唱。只要聽到一隻唱,就會一隻接著一隻唱下去。」
 
反對黨支持同志婚姻,部分原因可能與金錢相關。反對同志婚姻的全國婚姻組織(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arriage)主席布朗(Brian Brown)表示,有錢人以金錢為誘因,在背後出錢出力挺同志婚姻,「是前所未有之事」。
 
2011年,紐約州參議院通過開放同志婚姻的《婚姻平等法》。當時,4名共和黨員表態支持法案。這4人背後,有共和黨的避險基金經理人辛格(兒子是同志)當靠山,他提供議員財務上及精神上的支持。

2012年的全國選戰中,辛格主導的政治行動委員會,提供超過2百萬美元的資助給支持同志婚姻的共和黨參選人。
 
另外,最高法院審理同志婚姻的同時,曾角逐加州州長的惠特曼(Meg Whitman)及前總統參選人洪博培(Jon Huntsman)等數十位共和黨高層,在提交給法院的意見書上,都簽名表示支持同志婚姻。
 
在宗教界,保守傾向的派別,立場似乎也有所動搖。根據奎尼匹克大學(Quinnipiac University)3月8日公布的民調,美國天主教徒有54%支持同性婚姻,反對者占38%。
 
3月31日的復活節當天,紐約大主教杜蘭(Cardinal Dolan)在接受兩家電台訪問時都公開表示,天主教會應更加接納同志。他說,天主教應該捍衛傳統婚姻,但不應該因此去攻擊同志。這番出自教會高層的言論,多少釋放出友善的訊息。
 
在摩門教這方面,雖然教會希望最高法院支持《8號提案》,但他們同時也對外宣稱,同性戀不是政治問題,而是關乎愛與尊重的私人事務。
 
摩門教的教會發言人柏迪(Michael Purdy)澄清,教會開闊心胸接納同志、與同志展開對話,是因為我們一視同仁,關愛所有神的子民;但在婚姻問題上,摩門教立場不變,仍堅持婚姻是男女之事。
加州27歲摩門教徒克羅斯藍(Brooke Crosland),2008年曾捐獻1千美元,支持《8號提案》,還加入電話宣傳的行列。2012年,她決定不碰這項政治問題。
 
克羅斯藍說,自己正試著去了解,她看見教會內部有人對此進行反思,她表示:「我覺得理想上孩子還是要有爸媽;但就法律來說,我認為我們該有平等的權利。」 (綜合外電報導)

 
新聞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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