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玉龍/北縣報導】
仲介集團早期看準不孕夫妻傳宗接代的壓力,從大陸或東南亞引進代理孕母,近來為滿足同志伴侶升格奶爸,更以假結婚方式仲介白人女子來台,價碼則依借腹孕母學歷、長相等條件標價,「租子宮」至少得花上百萬元。
精子或卵子不是出自夫妻,這種借腹生子的行為目前在台灣依然是不合法。代孕仲介集團安排生子團到國外受孕,包括營養費、仲介費及生產費用,每次代孕代價約一百萬元。
這次爆發的烏茲別克女子借腹生子案,讓過去同志圈盛傳的「男同志嬰兒潮」浮上檯面,同時也凸顯部分外籍配偶婚姻仲介公司引進白人女性,背後暗藏假結婚真賣淫及借腹生子等不法情事。據了解,婚仲業者仲介烏克蘭或烏茲別克外籍新娘,價碼多為一百萬元,另視女子學歷、面貌、身材等條件加碼,若是尋找代理孕母,價碼則從一五○萬元起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