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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反歧視】140224立報:林宜慧 > 感染者教我的事:再談捐血「害」人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直言,把焦點擺在藥費非治本之道,不去除愛滋的汙名化,感染率恐怕很難降低。(攝影/張雅雯)

■作者:林宜慧(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最近媒體報導仍然有人透過捐血來檢驗愛滋,造成一人受到感染。媒體報導模式與以往幾乎沒有不同,輿論反應亦與過往幾乎如出一轍,感染者社群反彈的情緒也仍然很大。

事實上,台灣自2013年起,全面改用NAT(去氧核醣核酸檢驗法)篩檢捐血中心收集到的民眾獻血,已經縮短檢驗空窗期為11天,意指,這些使捐血中心誤信為安全可用、而實際上已經感染愛滋病毒的血液,當事人受到感染的時間點,必定不超過11天。

因此,這些落在NAT檢驗空窗期的人,就算曾經自行在其他管道做過愛滋檢驗,檢驗結果也不太可能是陽性。或許有人因此而誤信自己沒有感染,仍然可以安心捐血,其實忽略了NAT已較一般愛滋檢驗的空窗期短上許多,一般愛滋檢驗的陰性結果,只代表自己在大約兩個月前一定沒有受到感染,但最近兩個月是否受到感染,無法獲得保證。

不論實際情形如何,可以肯定的是,這些捐血中心沒有能夠驗出血液不可使用、甚至使受血人受到感染的血液來源,事前確實都不知道自己已經感染愛滋病毒,也都不在疾病管制署的愛滋名單中。

對照某些媒體在描述這些細節時,使用「『堅稱』捐血時不知已遭感染」的文句,暗指捐血人自知卻隱瞞的惡意自我防衛行為,不難想見,當事人會有多麼沮喪絕望。

另一方面,這些人確實在該次捐血行為前,自我認定或檢驗結果,都顯示他們並非愛滋感染者,而媒體總是大筆一揮標上「愛滋病患捐血害人」,一巴掌打盡所有感染者,社群常常因此憤怒反彈,自己已經淪為媒體追求新聞爆點的操弄對象,成為民怨的代罪羔羊。

所有的感染者都知道,已經診斷確認感染、受到法定通報的人,是不可能捐血的,即便意圖闖關,捐血中心資料庫勾稽之下,血液馬上會被剔除銷毀,而當事人則會吃上官司或被罰款。

但是這些檢驗知識、空窗期長短、法定通報限制與相關法規,一般民眾很少人全盤清楚,更少人會承認自己不清楚,進而積極追查正確資訊;輿論一面倒的指責愛滋感染者,感染者自覺委屈或憤怒,雙邊對立再次白熱化,瞭解接納丟一邊去。

人人未來可能都需要接受輸血幫助,不論是不是感染者,用血安全能夠獲得保障,是每個人共同的希望。

這些捐血而誤使人受到感染的,本身已經承擔極深的自我譴責;尤其媒體提到,有人是長期固定捐血人,在沒有發生這個悲劇前,這些人可能都是你我身邊認定的好公民,熱心於對社會盡一份力;這件事的發生,將他們打入萬劫不復的地獄。受血人不幸,受血人的家屬心疼有怨,而捐血人也絕不好過。

我們都希望這一類的事件不再發生,所以在法規之外,捐血中心有良心回電單的設計,讓自覺血液可能不安全的人,可以在捐血事後回電提醒;捐血說明單上也列出不適宜捐血的情形;不斷呼籲民眾愛滋檢驗有匿篩管道等等。

然而,最近的這兩個案例,讓我們看到,人們的自我認定或檢驗結果,可能還是與實際是否有受到感染的真實存在落差。在現今檢驗科技的限制之下,如何拉近落差的間距,更進一步保障用血安全,或許必須仰賴更專業的捐血前諮詢,不論捐血人是否是熱心公民,都務必儘量確認捐血人在NAT空窗期間,是否仍有發生可能感染的行為。(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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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處:2014年2月24日立報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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