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露德 2010維也納愛滋會議特別報導】100721「街頭青年」感染愛滋飆升
2010-07-21
【精選/露德 2010維也納愛滋會議特別報導】100721為何台灣的愛滋寶寶要外國人才肯收養
201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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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露德 2010維也納愛滋會議特別報導】100721從女性角度談愛滋定罪論的迷思

小露特派員在大會第三天參加一場以女性議題探討視愛滋為犯罪無助愛滋防治的工作坊。此工作坊分發給與會者一人一本「將愛滋傳播視為犯罪,會傷害女性的10大理由」一本小冊子。

手冊中有一個來自烏干達的例子,有位婦女由於得知自己的配偶在外面有別的女人,因此她自覺性的去作愛滋檢驗,在得知是陽性後告知自己的配偶,結果被打的更厲害!因為先得知感染的人,因被視為犯罪,因此配偶在高度犯法的壓力下,往往會以暴力解決與發洩他的憤怒;而對於這樣較中低收入的國家,對於家庭暴力的通報與服務是不足的,因此造成受暴婦女求助人很少;但是,對於愛滋感染後的婦女其求助意願卻是高的。

小露特派員反思台灣現況,若要相較婦女家暴與感染後有願意接受治療與服務的婦女,卻是比較少的。儘管國情與文化有所不同,但是也顯示台灣對於婦女愛滋感染議題的關注實在有必要再多加提昇,以更全面的保障婦女的權益。不論婦女在被家暴後或是感染愛滋與否,都應受到權益保障以及生存權的維護。

另外,還有幾個理由包括:若把傳染愛滋當成犯罪,在伴侶關係中,因把加害者按法律制裁,將造成婦女更易在關係中受傷害。有時,透過公權力來決定「親密關係」的價值反而對整個家庭與親密關係是無益助沒有幫助的。

提高婦女篩檢極需配套

防治愛滋的重點應該還是要回到之前一再強調,以伴侶關係間安全性行為的承諾、愛滋教育的落實、去愛滋污名與烙印,顧及婦女受檢驗時的隱私、與其他婦女疾病共同治療的意願,才會更強化婦女願意接受篩檢的可能性。

將愛滋傳染定罪,會造成許多感染婦女生育權益的喪失,以及好像女性感染者懷孕就是犯法、不道德等迷思,這些對婦女「人權」的維護,都是一種「退化」!

保守防治的台灣必須跟進世界潮流

這些想法在向來以保守觀念進行愛滋防治策略的台灣,似乎還有很長遠的路要走,我們期待更廣泛的聽到其他國家的防治經驗,也許會讓台灣更清楚,我們必須與國際潮流站在同一個方向!台灣,加油!

小露特派員會將此手冊帶回台灣,屆時再請翻譯小組摘譯供台灣先進切蹉分享

小露特派員於維也納大會現場報導

原刊載於2010/7/21露德協會網站
http://www.lourdes.org.tw/Page_Show.asp?Page_ID=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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