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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愛滋人權】131028 張正學:﹤感染者教我的事 ﹥走不進去的校門

(本文經作者同意,授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爽歪歪網站轉載。僅向作者致謝。)

2013年10月28日 台灣立報﹤感染者教我的事 ﹥專欄

作者:張正學

「如果不想讓我念,何必要我多留一天,然後隔天卻又要我放棄唸書呢?!」1年多前接到了這通電話,他非常沮喪地說著這句話,一頭霧水的我,邀請他來面談,才知道事件的原委。

我稱他小雨。小雨那年17歲,申請入學獲准,他備齊所有文件到校,準備辦理相關手續。

當天是周末,只有正在值班的教官留校,教官人很親切和藹,小雨對教官印象很好,於是,把自己人生的點點滴滴都說了出來,從為何要選擇這個系所,到最後連自己生了什麼病、在哪裡看診、認識哪些相關的民間團體都說了。

掏心掏肺之後,不置可否的教官表示,週末學校沒有行政人員可以辦入學手續,請他下週一再來學校一趟。

週一的一大早,小雨接到學校電話,來到教官室,本以為是要辦理入學手續,拿到手的卻是一張「自願放棄入學同意書」,教官請他在同意書上簽名以示同意,並退回了所有的入學申請文件。

教官說,既然你在北部看病,那就不要再奔波到南部了吧!你既然跟台北的民間團體比較熟,那就繼續在那邊接受服務吧!一切都是為了小雨好;只不過,教官從頭到尾沒有告訴他,為什麼要他填寫那張同意書,儘管小雨已經一再說明,自己有愛滋,並不會影響其他老師或同學。

之後,小雨被帶離開了這間學校的大門。

瞭解了小雨的遭遇,我開始和學校溝通,在進入新學期的幾個月後,我終於接到學校的道歉電話,學校坦承,因為是第1次有學生主動告知愛滋的身分,實在不知所措,又擔心愛滋學生會和同學們共同生活在一起,會不會影響其他師生的安全健康,以及,不知道小雨會不會是「特殊的傾向」,百般為難之餘,最後才決定不讓他入學。最後,學校強調,經過瞭解,現在是歡迎小雨來唸書的,只是他感染愛滋的事,已經通報給系主任及校長,並召開過校務會議等等。

簡單來說,小雨因為信任教官,所以告訴教官他感染,然後被學校拒絕入學。小雨後來沒有申請復學,他心灰意冷,覺得失望極了。

「如果有一天,你知道你的同學有愛滋,你還會跟他在同一個班級上課嗎?」

「如果有一天,和你住在一起的室友告訴你,他是一個愛滋感染者,接下來你會怎麼做?」

這幾年來,針對學生進行愛滋宣導教育時,我總喜歡提出這兩個問題,除了想探探現階段學生對愛滋感染者的接納度,更重要的是,總也會有校長、主任、教官或老師在場,這些問題同樣也是在問他們。

我的經驗裡,許多感染學生被拒絕就學,主要的阻力還是來自校方,曾有學校以避免影響學生安全為由,千方百計讓感染愛滋的學生避免住校,也有諮商老師在得知諮商對象為愛滋感染者時,認為這是重大傳染病,堅持要依法通報給校長。

相對來說,年輕學生對於身邊出現感染同學,反而比師長們的接納度高。

1986年考取國立師範大學的田啟元,因校方得知感染一事,最後函授教學畢業;1994年澎湖一名輸血感染的國小學生,因身分曝光,全班同學紛紛轉班轉學,最後教室內只剩下一對一的師生;2006年關愛之家11歲的愛滋兒童家家,也因為曝光,被迫轉學,都是持續不間斷的案例。

什麼時候,學校可以讓感染愛滋的學生安心上學,不再因為無謂的害怕而被拒絕?

這幾天又遇到小雨,他跟我說正在準備考試,希望可以就讀到自己想念的科系,我只是千交代萬交代的告訴他:「下一次,你絕對不要再這麼『古意』的跟學校說你有愛滋了。」

他看著我,點點頭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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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社工)

文章出處: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4592

台灣立報新專欄介紹:感染者教我的事

台灣社會與愛滋病毒共存邁入第28年,感染人數超過2萬5千人。

在愛滋的領域內,有專責的主管機關、有專法、有特定政策、有指定醫院、有民間團體專門協助,在這個具體而微的小社會,感染者很少自願現身,社會大眾也不太願意主動靠近,明明在同一個社會共存,卻彷彿是兩個獨立運作的宇宙。

「感染者教我的事」由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多位資深工作者共同執筆,隔週2陪你穿梭「那個」宇宙,拉近兩個空間其實只存在想像中的距離。

愛滋權促會官網【感染者教我的事】專欄介紹與文章一覽表
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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