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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9
【觀點/農安趴十年:回憶筆記】140117 莊苹:十年之憶–當年出名的那場趴
201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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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農安趴十年:大事簡記】140129 爽歪歪網站:農安街同志派對大事時序

要過年了。十年前的農曆新年,當家人團聚,打開電視看新聞,結果佔據最多時間的不是新春廟宇慶祝活動、政治人物拜年等新聞,而是反覆播放著90多位裸男只穿著內褲低頭蹲坐地上的畫面,伴隨著「同志轟趴」、「愛滋溫床」、「多P淫亂」等旁白,而且新聞還持續播了好幾天…..當時許多男同志,都度過了五味雜陳的一個新年。

這就是「農安趴事件」,一個在同志、愛滋與藥物文化的歷史中,很重要,但對年輕世代的同志或許已然陌生的事件。有印象的同志可能印象也僅止於轟趴人數的震撼、參與趴中感染者比例很高,事件的後續發展因媒體並未大篇幅報導,很多人反而並不熟悉。舉例而言,許多人記得「現場滿地保險套」,卻可能不曉得事後證實,沒有人在事件中新感染。許多人記得參與派對者受到輿論、甚至社群內部的批判,卻可能不曉得有參與者因事件的壓力而輕生。

十年已經過去了,SongYY轉載了當時參與處理北市聯醫昆明院區莊苹主任的《十年之憶》短文,以及SongYY整理的《農安街同志派對大事時序》。希望事件中警方、媒體以及衛生署需要檢討的處理方式,以及被遺忘或沒被看見的部分,能夠被了解與討論。

農安街同志派對大事時序
歷史整理:爽歪歪網站

【2001.12.27】
■前立委黃顯洲和女子在五星級飯店使用搖頭丸並3P,被拍裸照勒索,「轟趴」一詞開始被媒體使用,並與性愛、娛樂性藥物連結。(但是雖然黃顯洲為異性戀,轟趴一詞卻沒有和異性性傾向連結起來)。

【2004.1.16 深夜】
■派對主持人Gary在農安街民宅以門票250元舉辦派對,共有93位同志參加。
『這場性派對的主持人GARY表示,而當晚的主題是「內褲PARTY」。』
『民宅的客廳被改裝成舞池,所有的窗戶及牆壁都用厚重的吸音棉堵住,地上並鋪有軟墊,以加強隔音效果,進門左手邊的房間被改成置物間,進門右手邊的餐廳,則用沙發及布幔規劃為LOUNGEBAR。屋主將其中一間臥室改為「作愛間」,在地上放了二個大床墊,可免費讓舞客使用。趴主免費提供保險套。』

【2004.1.17 清晨】
■警方進入現場,搜獲藥物、保險套、潤滑液
『清晨五時許,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接獲報案,主管林國平親自帶隊前往。警方先派出兩名年輕男警,喬扮男同志混入屋內。』
『他們當時隨著吵雜的音樂,狂歡搖頭』
『時機成熟時,兩名男警招呼門外的大批同僚進入。警方隨後喝令在場舞客蹲坐地上。』
『警方在現場共起獲三百四十八枚未用過的保險套 (警方沒有清點現場丟棄的保險套)、廿二條KY潤滑藥膏、十三支大麻、一百七十一顆搖頭丸、四瓶K他命。』
『此外,在「作愛間」房內的垃圾桶及地上,丟滿了用過的保險套和衛生紙。在廁所裡,也看到滿滿用過的衛生紙和散落在地面的保險套。』

■多家電子媒體與平面媒體記者,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隨警方同時進入現場,肆意拍照攝影。
『警方刻意讓大家蹲在客廳,分兩梯次讓媒體大爺們近常恣意拍照,為了讓畫面看來更加炫染有看頭,進而要求其中兩位有穿衣服的蹲坐到一旁牆壁的柱子後,甚而有的拍不夠還往前蹲下來要來個面貌大特寫。(我當時實在看不下去, 有出聲喝止, 一旁的員警才示意媒體不要如此特寫)…….
警方甚至放任記者冒充三組(即便衣刑事)盤問當事人,竊取屋主的名片……』
文字來源:現場參與者Daniel
  http://forum.club1069.com/forum/club1069/gossip/?reply=46826&page=1&p=3539

■警方對現場人士的處置:帶回警局、強制驗尿、驗血
『為了擔心尿液掉包事件發生,中山分局長蔡義猛指示刑事組幹員全體歸組報到,並調派各派出所和警備隊員警在場戒護。舞客進出全由員警帶領,舞客以一個個搭肩接力的方式,將眾家同志舞客帶到中山分局。』
『員警採集舞客尿液,立即編上號碼,按捺指紋,確定無誤,在置物櫃內查獲毒品的嫌犯,也都一一把證物隨卷登錄,避免張冠李戴。偵訊後,其中廿一人因涉嫌持有及吸食毒品,被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其餘舞客在採尿送驗,並通知性病防治所抽血送檢後釋回,將追蹤檢驗結果。』

■一名愛滋感染者於抽血時當場出櫃,媒體廣為報導。
『一名民國八十四年得知自己染有愛滋病的「 同志」,含淚地說,他知道自己有病,到該處玩樂,純粹只是想享受現場的氣氛,透過音樂的麻痺,解放自我,絕對沒有和人發生性關係,不敢傳染疾病給別人。』
『…「XX」是派對當天唯一向衛生署吐露自己染有愛滋病的人。他在接受員警製作筆錄訊問時,突然低泣流淚不止。員警問原因,他才表明自己罹患愛滋,需要吃藥了,「如果沒有吃,我會死的!」驚聞噩耗的承辦員警當場嚇得退避三舍,連XX在筆錄上簽名用的筆都趕緊丟掉。…』

【2004.1.17 下午至夜間】
■一月17日事件開始在晚報上出現,包括東森、民視、TVBS……等電子媒體也大量播送畫面。其中有不少獵奇、充滿負面意涵的文字,如「抄到光溜溜男體 員警早餐吃不下」、「藥丸與大麻齊飛、汗水淫水共一色」、「肉慾橫流」、「狂野淫亂」、「傳出濃烈的男人異味,讓人作噁連連」。
■隔日電子媒體更追蹤報導了該棟公寓居民以全樓消毒來應對同志「毒素」的散播。

【2004.1.18】
■台灣同志熱線諮詢專線協會發表聲明抗議警方與媒體處理不當,侵犯人權,獲部分媒體刊載。
聲明重點包括:
1.與多少人發生身體上的關係只是個人選擇,不應被認為有罪,而被補民眾中有無未使用藥物者,不應未審先定罪。
2.關於刑事訴訟法所規定偵查不公開方面,對於警方通知媒體到場採訪,讓被捕者的同性戀身分與裸身遭媒體曝光,企圖藉由媒體及公眾審判參與派對者,感到遺憾。。
3.對於各家媒體新聞報導中,忽略當事人須求,甚至強拍裸照等等的不當行為,感到憤怒及不安。
4.針對警方於現場戴口罩、手套,以避免過程中不小心有可能會被感染愛滋病,這乃是對愛滋病不瞭解,以及對愛滋感染者的嚴重歧視。

■同時受訪的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成員邱晃泉律師表示,只要有人願意站出來,應可告警方洩密或媒體侵害肖像權。

【2004.1.20 上午】
■衛生署長蘇益仁2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經比對名冊後,查到派對中有13位是已通報的感染者,並表示將依防治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
『經過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進一步清查,發現其中有高達13人是愛滋病感染者。疾管局長蘇益仁表示,這13人若明知感染卻未告知,便違反愛滋病防治法,將移送地檢署偵辦。』
『蘇益仁指出,這些人明明帶有愛滋病毒,卻還去參加這樣的性派對,把病毒散布給他人,已經構成犯罪行為。』
『當天前往處理的員警和記者獲悉此一震撼消息後,都心裡毛毛的,回想當天問筆錄時有沒被口水噴到或摸到精液。當天北市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前往臨檢查獲時,已經是戴著口罩和手套全副武裝,但是前往採往的媒體則沒有多做防備,當時對屋內滿地上百個使用過的保險套和衛生紙,以及特殊的異味都感到頻頻作嘔。』

【2004.01.20晚間 (當年的小年夜) 】
■疾管局再度召開記者會,公布最新檢驗結果,除上午提到的14位已列管的感染者,有另14位是由抽血篩檢得知感染HIV。感染梅毒有31人 (感染梅毒和HIV有重複)。疾管局認為疫情會擴散,又再次強調將感染者移送法辦。
『針對日前台北市中山警分局查獲近92名男同志大開性愛派對,行政院衛生署20日晚間,由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林頂召開記者會表示,最新檢驗結果發現92人中,感染愛滋病共計有28人,感染梅毒共計有31人,統計下來總共有46人分別感染愛滋及梅毒,在所有檢驗人數中,佔約5成人數。林頂擔心疫情恐怕已經擴散,將請相關單位加強查緝這一類性愛派對。』
『其中14名已知自己感染愛滋病,卻仍繼續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將送檢調單位,是否移送法辦,則由檢調單位評估,另外,其他人將要在未來半年抽血檢驗是否受到感染。』
『疾管局愛滋病及其他特殊傳染病防治組組長歐乃銘進一步解釋,如果這些感染者沒有告知對方,在對方不知道他們感染愛滋的情況下,雙方發生危險行為,即使沒有造成對方感染愛滋,屬於「未遂」的情形,也同樣可罰…… 他強調,這次事件凸顯的不只是疫病傳播,而是嚴重的社會問題,疾管局認為不該只再做道德勸說,必須對危害社會者依法處理。』

■對於衛生署移送愛滋感染者,愛滋權促會發表聲明,質疑衛生署逕行比對感染者列管名單與參與派對者名單,無異於帶頭侵犯感染者隱私。也質疑派對參加者使用保險套進行安全性行為卻被起訴,衛生署無異自打嘴巴。並嚴正反對衛署將13名參加派對的愛滋感染者提出公訴。
聲明重點包括:
1.依「愛滋治條例」規定,任何人因業務知悉愛滋感染者資料,不得無故洩漏,衛生署卻逕行將派對參加者和感染者名單做查對,無異於自行破壞法規。該會認為,這代表感染者隨時被衛生署監控,猶如白色恐怖。
2.該場派對現場有數百個保險套,顯示派對就算有性行為,也是「安全性行為」,如果起訴成真,等於是衛生署自打嘴巴,多年來致力推廣的「安全性行為」如廢物一般。
3.權促會認為,愛滋防治條例雖賦予衛生機關對毒品吸食者篩檢愛滋,但這項作法極為粗魯,任何人在缺乏心理建設下被篩檢,一旦意外確認感染愛滋,對個人心理的衝擊與傷害之大難以預料。

【2004.1.20~1.25】
■正逢過年期間 (1月20日為小年夜),媒體在無其他重大新聞下大幅報導。其後連續佔據各報重要版面長達一星期以上,電視也不斷重播裸男蹲坐畫面,平面與電子媒體陷入集體瘋狂。
『今年農曆新年,小志回到家中與家人團聚,簡直如坐針氈,因為電視新聞重複播放他與其他男同志身穿內褲排排坐的畫面,儘管當時拍攝時,每個人都低著頭, 看不出來誰是誰。 但不知情的家人看著電視新聞報導時,你一言我一句地批評著這群男同志簡直是 不知羞恥、變態玩命,著實讓小志感到痛苦萬分,淚水只能望肚裡吞。』


【2004.3月】
■三月中,多所大專院校異議性社團與同志諮詢熱線、性別人權協會組成的「轟趴校園巡迴工作小組」,展開一系列跨校巡迴座談, 主題是「我們要真人權、真平等!」、「正視性多元與藥物文化」
『這個系列總共八場次的座談,即起因於這次的農安街事件,藥物除罪化與藥物合法性的可能,透過這個巡迴座談得到各界的高度矚目,然而,主流對於學生社團藥物除罪化的訴求表示「不可思議」。』(林宜慧,2004,《記「農安趴同志性派對」半週年》)
【2004. 4月】
■八卦媒體公開其中一位參與派對者的身分,證明侵害當事人隱私的事件仍在發生。

【2004. 5月】
■ 空窗期已過,60位當時未確認是否感染的參與者,經2次抽血檢驗,皆為陰性,代表當日派對並沒有造成新感染者。然而媒體並未廣泛報導,反而聚焦在另有四人行蹤不明,未接受複檢一事。

【2004. 8月】
■八月下旬,28名參加農安街性派對的當事人,已經陸續出庭接受偵訊完畢。
『我們最在意的是這些朋友當時的煎熬,剛剛得知自己感染愛滋、或許正在適應三合一雞尾酒療法的副作用、苦思如何兼顧出庭與勒戒並同時保全自己的工作、 還要挖空心思向親友解釋地檢署為何傳喚自己、到底犯了什麼罪、會不會被判刑… 等等。』(林宜慧,2004,《記「農安趴同志性派對」半週年》)

【2004.11月】
■ 台北地檢署認為遭衛生署函送法辦的陳姓男子等廿八名同志 ,因無法證明他們有涉嫌傳染愛滋病毒的故意,且查無具體犯罪事證,罪嫌不足,以不起訴正式簽結全案。
■ 審理中專家作證,證實參加派對者中,未發現新感染梅毒或愛滋病毒者。沒有人因為這場派對感染愛滋或梅毒。
『檢方傳喚過疾管局愛滋病毒組副組長許昭純、技正陳玉鈴、台北市性病防治所主任莊苹等人,證稱當時參與「轟趴」的同志們,在案發後回院做抽血追蹤 ,並未發現新感染梅毒或愛滋病毒,且經過空窗期之複檢,也未發現新感染者』

【2004.12月】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等八個團體召開「2004年度五大愛滋人權新聞發表記者會」,農安街事件居首,並抨擊警方、衛生署處理的粗暴。
■與會的柯乃熒教授透露她認識的一名感染者,參加了農安趴,受不了輿論的壓力、周遭人的冷嘲熱諷,加上無法面對起訴甚至判刑的可能結果,已於年中選擇了跳樓輕生,結束生命。
■林宜慧表示,除了這個已經自殺身亡的同志,也有人藉口想要到國外散心,其實早已寫好遺書準備出國自殺,幸而發現得早而救回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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